索引号: | 00313424x/202201-00063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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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内容分类: | 发文日期: | 2022-01-14 | |
发布机构: | 望江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1-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名词解释 |
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
小作坊、小餐饮、小超市、小旅店、小网吧、小舞厅、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民(包括进程务工人员)应履行义务什么义务?
首先应在搞好家庭卫生和个人卫生以及教育家人当好文明公民的前提下,必须做到如下“十不”: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包括电梯、车等交通工具内)吸烟不在任何场所乱涂、乱画不损坏公共卫生设施不从事散发垃圾广告业务不在小区住宅区饲养家禽家畜。不向超市、商店等购物场所索取塑料制品袋不进无证无照餐馆就餐消费与娱乐活动
除履行市民应尽义务外,还必须按各类经营项目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要做到的各项工作,不允许任何无证无照经营现象的存在。
各类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必须在取得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即:从事公共场所、食品餐饮业经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谁发证谁体检,谁检测的原则分别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检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市管企业由市职防所负责体检、检测。食品从业人员按《食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